本文選自《Shopping Design》雜誌 2023/夏季號 THE STAY ISSUE・理想的居者
這大半年來,因為籌劃敏隆講堂「重讀百年孤寂」講座的關係,大量地閱讀了作家賈西亞.馬奎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的相關資料,包括他過世後,由美國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 Harry Ransom 中心出資買下的作家生前所有家居檔案,那一張張透過數位編目、果真栩栩如生的影像,補足了我們對作家現實生活層面的理解,這些訊息,馬奎斯生前說他是絕對不會公開的,「就好像你被別人看到穿著內褲」那樣。
自從他在 1982 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之後,作家的一字一物都洛陽紙貴起來,甚至有朋友將他的信遞交拍賣場拍賣,獲得高價,馬奎斯十分傷心,從此不再寫信,與人聯絡全部改用電話,也因此,他每個月的電話費高得驚人,在《百年孤寂》寫成之前,這景象是不可能發生的,那時他已出版了四本小說,總印製量 2500 本,但售量很慘,沒有分文版稅,加上他的新聞工作正職也是命運多舛,朝不保夕,當然他寫的信也是不值一文。但 1967 年《百年孤寂》在當時的拉丁美洲西語首府布宜諾斯艾利斯首刷上市後,這位四十歲的窮光蛋命運一夕之間就改變了,一週內,第一版 8000 本就賣光了,此後一路追加,各國翻譯版權一路賣出,1970 年英語版於美國登場,也寫下暢銷紀錄——馬奎斯一下子成了富翁。
出版《百年孤寂》後於多座城市建立居所
成為了當代最富裕作家的馬奎斯,理所當然地就有了好幾個家,他雖然是哥倫比亞人,但寫就《百年孤寂》時是住在墨西哥的墨西哥城,這是出於政治動盪的祖國對於這位左翼作家永遠有著芒刺在背的威脅感。《百年孤寂》熱銷後,哥倫比亞政治緩和,作家在他的故鄉巴蘭基亞與卡塔基那也買了房子,因為他支持古巴革命,且和卡斯楚成為好友,因此在哈瓦那也有房子,在西班牙巴賽隆納,他的經紀人居中介紹為他買了一棟華宅,在馬約卡有一棟度假別墅,晚年時在他最討厭的城市波哥大也有一棟住宅。
馬奎斯的成名分成兩階段:《百年孤寂》之後,以及諾貝爾文學獎之後。寫完《百年孤寂》,他開始成為一個飛行常客,度過許多在飛機上的時光(短篇小說集《異鄉客》的許多靈感即是來自旅行),去從事演講、報導和影片等工作。獲得諾貝爾獎之後,他變成了「大人物」,出入有保鑣護駕,不再那麼容易親近,他的出國旅行都是跟大人物會面,譬如法國總統密特朗與比爾.克林頓。
在不同居所的固定習慣
在不同的家居住,他沒有更改在老家固定寫作的習慣(從早上九點寫到下午兩點),自從 1984 年蘋果電腦推出了麥金塔之後,他帶著磁片(後來變成光碟與隨身碟)就可以在任何一個家工作,他的每一個家,都佈置成一個樣:白色的牆壁、書架與地毯,桌子上永遠有小瓶水插著兩三朵黃玫瑰,另外就是電腦和印表機。
賈西亞.馬奎斯大概是我們號稱的「後現代」裡,第一位全球化的作家。在兩段成名期之間,馬奎斯是非常熱衷於旅行的,認識新朋友和新世界都為他帶來興奮,他也表現得相當風神,但一論及寫作,他還是得在「家」裡工作,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全球各處的家都得裝潢得像墨西哥城的「老家」那樣,而要論及真正的家,他說:我在任何一個家都能過日子,但我心中真正的家,是「音樂所在的地方」,在老家,他有一套非常高階的音響播放系統,還蒐羅了五千多張黑膠唱片(這是上世紀 80 年代的數字),他是英國搖滾樂團披頭四與匈牙利作曲家巴爾托克的樂迷,說起音樂來頭頭是道,但引人注意的是:馬奎斯把唯一的家,定義成是自己音樂收藏與重播的地方。光這一點,就值得好好來思索一下。
在英語的語境裡,家的意思其實有好幾個字來表達:residence、inhabitancy、shelter、dwelling、place 等,更別說大家最熟悉的 home 了,但在中文裡,「家」的這個字幾乎統攝了英語裡所有的用法,但也容易讓我們忽視了「居家」這個行為有著分歧的面貌,你用不同的方式居住,家的長相也就天差地遠。
藉由移動探問家的意義
從移動(mobility)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對現代人來說,家鄉,總是你要逃離的地方,因為那裡的一成不變(相對於你想探測新世界的渴望),拘束了一個渴望自由的生命,身為一個現代人,即使不知道遠方有什麼,仍舊會選擇上路,對馬奎斯來說,國內的暴力動亂固然是個因素,但他在歐洲特派的工作被取消後,仍然志願滯留巴黎一年多,窮到甚至在地鐵站跟人施捨銅板硬幣,說穿了,就是對這個拉丁語系文學首都的仰慕與迷戀,希望自己被這個大都會改造,哪怕是日子灰暗且困頓,在這段日子他寫成了一部中篇小說《沒人寫信給上校》,可說道近了山窮水盡之人的苦厄精髓。
在後現代與全球化的日子中,愈來愈多人居無定所,家的意義也改變。許多網路新聞中,故事主角沒有原初的家,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父母離異、家暴、遺棄⋯⋯等等,對主角來說,大部分通俗文本中對家庭的歌頌都沒有意義,因為對他或她而言都沒有認識過。但從哲學的角度看,這種不幸,卻不妨礙我們可以找到一間房子(a house),並且可以與家共活(at home with)。
音樂是家的所在
馬奎斯說音樂所在地是他真正的家,其涵義即在於此:能夠讓你墜入平靜,又能激發你對創造力的激情,一個你在外面的世界風神到一個程度,空無匱乏之際,想回去的地方。
四十歲之後的馬奎斯,過得是衣食無缺甚或有點奢華的生活(譬如每個住所都買了大英百科全書),但作家並沒有讓浮華世界的物質慾望滲透到他的生活裡,他說他成名後的餘生都在處理回憶中各種可被重述的故事,日子的步調也沒改變,1985 年出版的小說《愛在瘟疫蔓延時》,寫的是父母親戀愛的一段加長時間版的故事,1989 年《迷宮中的將軍》寫的是南美洲獨立的大人物主角西蒙.波利瓦爾(Simón Bolívar)的內心戲,這些精采的後作,靠的是他每天按部就班,坐在家中的書桌前,一字一字敲下鍵盤得來的。
賈西亞.馬奎斯在 2014 年 4 月 17 日那天過世,他生前臥病已久,計畫已久的三或四冊回憶錄《活著為了記述》(Living to Tell the Tale)也只寫完了第一本。到他晚年,其實聽音樂愈來愈容易了,串流服務公司 Spotify 在 2008 年就提供了全球串流服務,馬奎斯要在每一個家都能「與家共活」的困難度並不高。但我深度懷疑馬奎斯那時談音樂,重點是在黑膠而不只是音樂,那一片片從各路店頭買來的唱片,銘刻著作家的生命印記,也因此他回到家,是回到了自身的傳記裡面。
本文選自《Shopping Design》雜誌 2023/夏季號 THE STAY ISSUE・理想的居者,更多內容請 點此試閱。
詹偉雄
1961 年生於台中縣豐原鎮,台大圖書館學系、台大新聞研究所畢業。曾參與博客來網路書店與《數位時代》、《Soul》、《Gigs》、《短篇小說》等多本雜誌之創辦;著有《美學的經濟》、《球手之美學》、《風格的技術》等書,目前專職於文化社會學之研究。
責任編輯/古韻琳